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合同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合同1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双方根据__年__月__日签订的“”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施工补充合同,作为原施工承包合同的组成部分,并与原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其内容与原《建筑工程施工合同》及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相关文件有矛盾之处,以本合同补充条款为准。
第一条
承包范围
本工程为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的大包干工程。承包范围包括该项目的土建和水电安装工程,建筑面积约m2(其中地下室面积m2),不包括电梯工程。
第二条
合同工期
本工程施工工期为
日历天,自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开工令之日开始计算,至工程完工之日为止。工程完工之日在符合以下条件后,以甲方、监理共同签发工作联系单书面确认为准:
1、乙方按设计图纸和联系单完成全部工作量,经甲方、监理组织预验收并整改完毕后,提交竣工报告。
2、乙方将符合要求的所有工程资料提交质检站,经质检站确认工程竣工资料齐备且具备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第三条
取费标准与结算依据
一、结算编制依据:《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__年)、《全统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浙江省单位估价表》(20__年)、《浙江省建筑(中高档装饰)、安装、市政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浙江省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__年)及现行省、市造价相关文件、解释。
二、材料价格确定:本工程材料价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内前80%的杭州市区材料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材料结算价格按约定价(签证价)、信息价的先后顺序进行采用。
三、人工价格确定:本工程人工价格按《杭州市建设工程造价信息》、《浙江造价信息》(正刊)合同工期内的杭州市区人工信息价的算术平均价格计算。
四、取费标准:
1、土建工程综合费用以20__定额直接费为基数,费率按建筑工程二类取费,材料价差仅计取税金。
2、水电安装工程(包含消防分项和地下室通风分项工程)的综合费用以人工费为基数,费率按建筑工程二类取费。材料费、机械费仅计取税金。
五、土方工程实行综合单价包干,工程决算时直接列后。综合单价包含挖土、基槽修整、原土回填、夯实、平整、余土外运等工作内容,并结合当地情况(含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予以实际签证。土方工程量根据定额规则按围护方案及施工图纸所计算的挖土工程量予以计算。
六、基坑围护费(包含基坑降水):乙方根据工程特点和地质情况编制基坑围护技术方案,并由甲方组织专家审查优化。乙方根据优化后的方案按市场价格进行报价,并根据甲方签证确定的价格实行包干(包干价含管理费、税金、利润及其他一切费用),工程决算时直接列后,不再计取其他费用。
第四条
工程造价和付款方式
一、本合同工程总造价暂定为
万元。
二、甲方不支付乙方工程预付款。
三、工程进度款按月按实支付,乙方在每月25日前将当月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清单报送甲方和监理,甲方于次月10日前按审核后实际工程量的80%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四、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合格指以质检、建设、监理、设计、勘察和施工六方共同参加的综合竣工验收合格并签字盖章)10日内,甲方按审核后的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5%向乙方支付剩余工程进度款。
五、工程决算审计完毕且由甲方、乙方、审计方三方对审计结果签字盖章确认后的1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结算核准造价的95%。审计单位应在90个工作日内提交决算报告,若逾期甲方应提前支付一部分工程结算款,付款额度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同时按浙价服【20xx】84号收费标准规定应由乙方承担的结算审计费由甲方在乙方本次工程款中代扣。
六、结算核准造价余下5%留作本工程的质量保修金,按国家最新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保修,保修金在竣工验收满1年后15个工作日内返还2%,在竣工验收满2年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
七、在保修期间,对于用户质量投诉,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书面通知后若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维修,甲方有权自行组织维修,并在保修金中双倍扣除维修费用。
第五条
分包工程和甲定乙供材料
一、单项分包工程
1、由甲方组织,监理方参与,采用多家竞价、综合评定的方式,确定分包单位,具体做法另详。
2、分包工程按分包工程总价的3.5%计取总包管理费和施工配套费(包含场地内设备保管、成品保护、垂直运输、脚手架、一次性泥工修补、提供水源、电源等)。乙方对分包单位的施工安全事故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项目施工用水、用电费用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二、甲定乙供材料
1、由甲方组织,乙方、监理方参与,采用多家竞价、综合评定选取合理低价的方式,确定供货单位,具体做法另详。甲方根据竞价确定的品牌、型号、规格、单价等出具工作联系单,并由乙方严格按照工作联系单自行组织实施。
2、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分部分项工程,如保温工程、防水工程等根据竞价所确定的价格按15%计取综合管理费,不进入直接费且不再计取任何费用。保温施工分项中,乙方不承担保温检测费。
3、甲定乙供材料中其它土建材料,如花岗岩、外墙砖、抛光砖、界面剂等套定额计取相应费率,并以竞价所确定价格外加3%采管费做为结算单价补材料价差。
4、甲定乙供材料中的安装材料,如电缆、水泵、阀门(含消防阀门)、不锈钢水箱、户内配电箱、桥架、消防探头及主机、消防栓根据竞价所确定的价格外加15%综合管理费做为结算单价进入直接费。其余甲定乙供安装材料如灯具、开关插座、电线等由甲方指定品牌、规格、型号,由乙方进行采购,单价套信息价,若无信息价则按甲方、乙方、监理共同市场询价后确定的合理低价进入直接费。
第六条
其他条款
一、本工程凡涉及治安、市政、市容、环保、交通、消防、夜间施工、劳动保护、计划生育及施工质量、安全生产等方面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负责解决,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二、工程现场内临时用电、用水由乙方自行安装并装表计量,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三、乙方负责处理好施 ……此处隐藏16493个字……量、包安全。
1.4、设计说明:
1.4.1、楼面顶层窗户上方拱形中间点缀七彩跳变的LED点光源,窗户正面采用兰、白两色可控LED数码管渐变。
1.4.2、楼体轮廓采用可控LED七彩数码管勾勒,色彩变化为行云流水,七彩追逐的效果。
1.5、工期:本工程完工工期自合同生效收到甲方预付款之日起15日内。
1. 6、工程质量:按国家和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质量标准验收。
第二条、甲方工作
2.1、项目具备开工条件和时间的要求。开工前天,向乙方进行施工现场交底。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并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气、及电讯等设备,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2.2、指派专人负责合同履行并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联系协同办理验收、变更、登记及其他有关事项的手续。
2.3 、在施工过程中,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指派专人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
2. 4、有权对原设计提出变更,在双方共同确认的条件下,做好变更记录。
2.5、项目验收交接后,按协议及确认的变更记录及时付款。
第三条、乙方工作
3.1、指派专人为驻工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2、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环境保护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方案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
3.3、遵守国家或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周围单位(住户)的关系。
3.4、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3.5、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四条、关于工期的约定
4.1、甲方若要求乙方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向乙方支付因提前完工而采取措施的费用。
4.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期完成工程,则工期顺延。
4.3、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的,工期不顺延。
4.4、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第五条、关于工程质量及验收的约定
5.1、本工程以《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及验收规范》等国家制定的施工以及验收规范和甲方的设计要求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5.3、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
5.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接到验收通知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
第六条、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 ,甲方分三次支付总额为36000.00元的合同价款。
6.2、第一次:合同签订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材料款。
第二次:乙方进入现场开工后的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42%即15000.00元的工程进度款。
第三次: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2日内,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合同价款的16%即6000.00元的工程结算余款。
第七条、违约责任
7.1、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
7.2、由于甲方原因,逾期支付工程款,每逾期一天,甲方支付乙方的违约金,并承担延误工期的损失。
7.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设备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照价赔偿。
7.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5、未经甲方书面文件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
7.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7.7、因一方原因,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8.1、在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或损害赔偿责任。但如果因一方违约而延期并在延期阶段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造成另一方损失的,不得以不可抗力事件为由主张其免除赔偿责任和违约责任。
8.2、本合同约定的工期内的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于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由相应的主管部门出具不可抗力认定证明。如对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有异议并因此发生仲裁纠纷,应以仲裁裁决的认定为准。
第九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甘肃省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条、其他约定
10.1、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若项目没有调整或增减,则按本合同价款结算;若变更或增加工程量,变更或增加项目在报价文件中已有列明单价的按报价书的单价和安装实际工程量结算,在报价文件中没有列明单价的工程,原则上按《甘肃省建筑安装工程预算定额》及现行相关文件、成交人的报价文件结算。本合同未涉及事项由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协议解决。
10.2、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保修期为壹年,保修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72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若是由于甲方的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质保期满后发生质量问题,收取相应的材料及人工费。
第十一条、附则
11.1、本工程需要进行保险是或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
11.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
11.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11.4、与本合同有关的经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会审记录、项目变更文件、凭证、通知书、确认书等文件,以及乙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法定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书(复印件),工商执照和资质证书(经乙方盖章的复印件)、乙方的报价文件等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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